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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山东华棉棉花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000套棉花机械设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作者:济南综合保税区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4-02 点击数:111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本工程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工程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山东华棉棉花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000套棉花机械设备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华棉棉花机械有限公司

资:16555.63万元

建设地点:济南综合保税区,刘公河支沟以东,港源七路以南,港兴一路以西,港源八路以北

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27290m2,新建生产车间、喷漆车间、研发楼等,建筑面积16204m2,购置生产设备45台(套);项目年产1000套棉花机械设备,其中包括400套轧花成套设备MYJ151,320套轧花成套设备MYJ118,80套轧花成套设备MYJ98,200套剥绒成套设备MBJ114。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拟建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喷漆废气和晾干废气。

喷漆室为无泵水幕喷漆室,漆雾经水幕捕集后,经活性炭废气净化器处理后通过25m高的排气筒排放。漆雾的去除率可达到95%以上;有机废气去除率达90%以上。

喷漆后的工件在喷漆室采用自然晾干,晾干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与喷漆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共同经活性炭废气净化器处理后通过25m高的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去除率达90%以上。

拟建项目排放的废气中甲苯、二甲苯、VOC的排放浓度和速率均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粉尘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2新建企业大气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

2、废水

拟建项目外排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地面清洗废水。废水经厂区污水管道收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济南环通污水有限公司处理,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刘公河。

3、噪声

拟建项目噪声源主要是机械噪声,通过采取降噪措施后,经预测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拟建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包装物、废焊条、废漆渣、废油漆桶以及生活垃圾等。以上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或处理。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建设符合当地发展规划要求,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通过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后极大的降低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事故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整体来看项目投产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在采取了相关措施后,建设项目在环保方面可行。

四、公众查阅环评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公示期内公众可到山东华棉棉花机械有限公司和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查阅环评报告书(简本)及相关信息,公示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项目厂址周围居住区居民和周围企事业单位职工、以及机关单位。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对环境的影响;从环境角度考虑,采取的环保措施是否可行;从环境保护角度,对项目建设等的意见;其他环保要求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欢迎您通过以下联系方式用电话或电子邮件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建设单位:山东华棉棉花机械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531-88038640

电子邮箱:huamianmj@126.com

评价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31-85870060

电子邮箱:lidongsmile@163.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环评机构和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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